招標人員不得參與圍標、串標、泄密等行為;采購人員不得高價采購,降低質量標準,虛報采購數量;預算人員不得多算,高估冒算,不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審計;工程管理人員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管理過程中不得降低標準或不堅持標準。
所有項目參與人清正廉潔作風,不得向乙方單位或潛在供應商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消費卡、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福利品等。
供應商考察期間,所有項目參與人不得參加乙方單位宴請、休閑娛樂、健身活動等。
所有項目參與人不得要求、暗示、接受相關單位為個人的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出國、旅游等提供方便。
所有項目參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參加乙方單位或個人組織的有可能影響招標、工程結算、采購標準制定、采購價格、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宴請、健身、休閑娛樂等活動。
所有項目參與人如有違反公約行為,自愿配合集團公司和泉州公司的調查、取證并接受相應的處理,違約行為涉及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或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時,依法提請行政執法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所有項目參與人愿意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所有項目參與人有權利和義務對發現的不正當行為進行廉政舉報。